想要創業的朋友們,總是希望趕緊把握商機;然而創業路上要考量的事何其多,特別是小型創業者,更是容易困在荊棘中,就讓Fastart帶著大家一起破解創業奧秘。
談到一路上的困難,選擇行號或公司,絕對是最難纏的燒惱題。究竟該怎麼選擇,Fastart協助羅列各項判斷指標,不用走冤枉路!
破解一:釐清「行號」與「公司」的差異
「行號」的法源依據是「商業登記法」,「公司」的法源依據則是「公司法」,其中最大的差別在於是否具有「法人」資格。而「法人」就是法院賦予這家公司人格,也代表需要獨立面對民事權利義務。
我們可以輕鬆的在繳稅上看到差異。
「行號」所得併入個人所得,繳交綜所稅,最高級距稅率40%
「公司」所得繳交營所稅,最高級距稅率20%
聰明的你應該就可以看出來,賺多少錢會直接影響「行號」與「公司」的選擇。
破解二:你的交易對象有沒有「發票」來往
看到這裡,大部分會有一個反應,「我就是不想開發票阿,不開不就不用繳稅,所以我要開行號,申請免用統一發票」。
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,想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除了月營業額在20萬以下也必須是小規模、單價低或是實務上開發票會有困難者才有機會申請成功,基本上還是以國稅局的認定為主,否則還是得照規定開立發票,如此營業稅部分計算便與公司無異。
再者,不論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有無賺錢,每一季都要繳交1%營業額的營業稅,其中進項稅額僅能扣抵10%。換句話說,你跟供應商買東西就算都有取得發票,還是必須負擔大部分的營業稅額。
而公司營業稅的算法則是銷項減進項餘額,若大於0才需繳納,小於0還可以留至下期抵扣,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是進項都要拿到發票抵扣,才有節稅效果。換句話說,公司沒賺錢且單據齊全,基本上就不會有稅賦產生,因此有些公司是不喜歡跟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交易的。況且以消費者的角度,有統一發票的商家還是比較具吸引力的。
所以「行號」跟「公司」的選擇應該呼之欲出了,在此Fastart還是要呼籲大家誠實繳稅!
破解三:營業範圍與規模
看完前兩個破解,若沒有親自下去計算,多少還是會有一些疑慮空間,因此fastart提供一個最簡易也最快速判斷的方式,就是從營業範圍跟規模判斷。
基本上,「行號」名稱的保護效力只限該縣市,而「公司」則是全國範圍,如果您會想要把響噹噹的品牌名稱遠播至台灣各角落,不用懷疑,就是選擇公司,否則將來規模一大想要擴張,要不是名字在別的縣市被申請走,就是想重新申請公司時名字晚了一步,得不償失啊。
破解四:風險控管
最後一項,也是最重要的部分,關係經營上風險,必須要審慎依照自身狀況去選擇。以下我們區分狀況詳加敘述。
清償責任
行號不屬法人,因此如果經營不善倒閉,負責人及其合夥人是必須要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的,也就是你的債務會需要動用到自身的財產來清償,直至償還完畢。
公司屬於法人,因此經營不善倒閉,股東就其出資額負責而已,原則上公司就算欠稅或是欠債也都不會動到自身的財產,除非公司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則負責人及董事就必須負連帶責任。
決議權益
合夥行號依據法律是基於合夥人全體同意而設立,基本上各項決議都是以全體同意為主,除非一開始的契約有名載其他狀況,但基本上不能低於2/3以上的合夥人同意使得生效的水準。
有限公司的精神在於資產不在於股東,因此沒有特別規範的情況下,每一個股東都有平等的一票,並不受出資額的大小影響,所以想要用出錢是大爺的態度來左右有限公司方向,一般來說是不會發生的,但反向來說,也可能造成股東意見不同延誤公司發展時機的事情。
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熟知的以股東最大利益為原則,沒有特別規範下,每一股就有一個投票權,會受到出資額的大小影響,因此可以實現出資大左右營運的狀況,且基本上變更事項都是以比例以上同意即可,營運上較具彈性。
最後,我們整理一些不同類型創業客戶的詢問當作範例,也讓看完的讀者更有判斷依據。
小型零售行業
小堅是個老實人,想要開一家古早味糖果店,夫妻一同工作,沒有小孩,也沒其他收入,月營業額約20萬,年淨利60萬。而且小堅不想擴張,只想靜靜跟老婆一起幸福顧店,對財務沒有興趣,因此委託記帳。
根據破解一跟破解二,經簡易試算,若經營行號,依據107年度營所稅併入綜所稅之改動,併入夫妻綜所稅應未達抵免上限,因此免稅;若為公司,粗採6%書審稅率,尚需負擔$12,000稅額(T=(144,000–120,000)*1/2),因此建議行號即可。
※此案例設定在行號與公司造成的營業稅相同情況下
※反思此觀念,如果有一SOHO族想開行號/公司營業,在有正職情況同時兼案,試算後綜所稅就可能超越營所稅,如此則建議公司
小吃店
小池喜歡煮東西,想專職開一家小麵攤,月營業額10萬,是免用發票店家,每天早上親自去市場買食材,時而有發票但大部分沒有。
根據破解一跟破解二,經簡易計算,若不開發票,每季需繳納1%營業稅,也就是$3,000,一年為$12,000;若開發票,一年營業稅為$60,000,幾乎無進項可以抵,因此免用發票絕對是正確選擇。
※ 此案例設定在索取不到進項發票的狀況下
※ 基本上這樣的小規模營業者併入綜所尚為免稅,因此不另計
未來想開放加盟的飲料店
小道想開飲料店,預計1年內即開放加盟。
根據此個案,建議依據破解三設立公司,應付後續品牌建立及擴張。
想引進外部投資的新創
小底跟3位朋友開立很有潛力的新創事業,預計1年後引進資金擴張。
根據此個案,建立依據破解四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因應後續決策速度。
小結
判斷申請「行號」或「公司」尚須綜合評估不同的情況,才能給予最適合的方案,但Fastart還是建議想要有效節稅及長期經營的創業者,選擇設立公司還是一個比較齊備的選擇。